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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财政资金存放管理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张社南    资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4-07-09 15:58    点击数量:

根据财政和审计相关要求,经学院研究,需对若水路99号地块建设资金存放管理项目进行综合决策评分,选定存放银行。拟邀请贵行参与本次综合决策评分,请做好以下事项。

一、参与单位资质要求

1.参与单位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国家批准、具有行业资质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且在苏州工业园区设有分支经营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同一家银行只能以市级分行或授权的下属分支机构参与,隶属于同一法人的银行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二、材料提交

1.请邀约银行指定本次选定工作代理人,并凭借银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7月11日12点前至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财务处领取本通知书原件,获取参选资格。

2.请邀约银行于2024年7月15日12点前将下述文件材料提交至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财务处,未提交的单位,视同放弃本次参选资格。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文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全部参选文件须装订成册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参选银行名称、项目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应盖有银行公章。

三、选定流程

各参选银行递交材料后,本学院进行集体决策评分选定。根据评分结果,选定综合评分第一名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项目资金存放银行。

四、综合评分规则

评分项

经营状况

(35%)

1

人民银行综合评价

2

业绩标准

服务水平

(50%)

1

制度完善

2

资金安全

3

服务质量

4

对账方案

5

档案管理配合方案

综合实力

(15%)

1

利率水平

注: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此项综合评分规则完全参照《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联系人: 张帆

联系电话: 13701413735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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