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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岗位招聘启事(人事代理)

发布人:    资讯来源: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5-11-02 16:21    点击数量: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学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编制为人事代理合同制。

一、岗位及要求:

1.学工专员(继续教育学院)                                   2人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正派,做事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敬业爱岗,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熟悉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及协调组织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要求安排出差或值班;

(4)有过2年以上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或高校宿舍管理经验;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2.教务秘书(商学院)                                         1人

(1)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商科类、信息管理类、艺术传媒类等的专业背景;

(2)能吃苦耐劳、勤奋学习,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团队意识与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志于长期稳定从事学院基层教学服务工作;

(4)熟悉OFFICE系统操作,Word和Excel运用能力强,具有较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强;

(5)有高校教学服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和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请登录学院招聘网站:rczp.siso.edu.cn,注册并填写个人简历,应聘相应岗位。

2.报名截止时间:简历接收截止于2015年11月8日晚上20时,在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所有应聘报名材料提交资格审查组。应聘者在以上截止时间之后发送的报名材料将不再纳入资格审查范围,视作无效。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应聘材料初审合格者可通过招聘系统查看考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需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并保证身份证明和各种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所交材料,恕不退回,未经约见,谢绝来访。

五、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99号

邮编:215123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512-62932041

邮箱:hr@siso.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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