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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信息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2023—2024年度预算编制、结算审计、工程询价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张社南    资讯来源: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3-11-08 10:50    点击数量: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目

内容

1

综合说明:

1.1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2023—2024年度预算编制、结算审计、工程询价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1.2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3预算金额:按照实际项目收费,总费用约10万。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70%计取。

2

招标范围:

1、2023年—2024年,建设、维修等工程项目预算编制。

2、2022—2024年工程建设、维修等工程结算审计,涉及金额约为1800万。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份数:纸质投标文件 2份,其中,正本 1 副本 1 份;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松涛街208号

7

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9:00至10:30之间,其他时间不接收投标材料,投标材料必须一正二副,在规定时间内未投标者视为自动弃权。

8

投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松涛街208号

9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中标单位数量:1家

10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

(一)招标内容

苏科院2023—2024年度预算编制、结算审计、工程询价服务采购

(二)投标单位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 造价咨询单位基本信息

(4) 造价咨询单位简介

(5) 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6) 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专职人员简历表

(7) 造价项目业绩

(8) 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9) 评分标准及资格要求规定递交的证明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要求各投标单位递交密封袋。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单位密封,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私章(或签字)和公司公章。

5、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七)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视作放弃,并给予不良记录同时向社会公布。

(十一)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由评标人员负责完成。

2、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一。

3、本项目采用招标人开标后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确定中标排序人。

4、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候选人为中标第一排序人,依次类推。如最高分出现并列分时,由招标人自主选定中标单位,本项目取1家造价咨询单位。

(十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有针对地要求有关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十三)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应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单位不得转让项目,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将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签订合同。


第二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择为原则。

二、评标方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采取评标委员会负责制

三、有关说明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3)投标单位名称或组织结构及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4)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四、其他

招标文件中凡与本项目评标办法(附后)不一致的或相抵触的,以本项目评标办法(附后)为准。本评标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见附件一)



附件二(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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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二.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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