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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程制作系统招标公告

2018年05月18日 10:41 来源:  作者: 点击:[]

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微课程制作系统项目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1.设备技术参数及数量(招标材料需下载)

2.其它要求:

(1)国产自主品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非OEM技术和产品,具有国家版权局出具的微课程制作系统、非线性编辑系统、网络直点播系统、媒体资源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响应时须提供加盖厂商公章的上述证书复印件,成交单位签合同前提供所响应产品厂家原件查验。

(2)为保障系统的兼容性、稳定性以及操作的便利性,要求上述微课程制作系统、高拍仪、领夹式话筒、抠像背景套装为同一品牌。

(3)功能演示要求。(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①演示地点:善地楼13 —4101

②演示需要的辅助设备、电源、网络等各响应单位自行准备。

③响应单位按如下要求演示微课程制作系统:

*集成快编功能演示,快编软件与微课程制作系统必须为同一品牌;

①在录课系统软件界面一键打开同品牌快编软件;

②对录制在本地硬盘上的视频文件进行剪辑、淡入淡出、添加文本等特效化处理操作;

③在打开的快编软件中添加3个以上视音频轨道,对多个视音频文件进行编辑处理;

* 提词功能展示:

①在微课制作系统软件界面打开提词软件;

②在提词软件中直接加载本地硬盘上的.txt字幕内容,根据排版顺序将字幕内容逐条显示于合成画面前;

③通过鼠标实时调整字幕条在屏幕所处位置;

④通过鼠标实现字幕条的切换操作,可对字幕进行放大/缩小,并进行前一条/后一条操作。

⑤现场录制一个片段,录制下来的视频中不能有提词软件加载的字幕。

*录课系统自带画笔功能展示:

①通过系统提供画笔功能,操作鼠标即可在画面预览区域的任意位置进行绘画、划线、圈重点等操作;

②演示画笔粗细变化,画笔的颜色变化;

③演示通过画笔功能绘画的内容,可通过本地录制功能录制到最终合成画面。

二、投标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项目开发、实施经验及成功案例。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4. 本次招标采用密封竞争式投标。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密封,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全部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报价表:

投标人全称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间

交货地点



2018年6月30日

学校指定地点 



2018年6月30日

学校指定地点



2018年6月30日 

学校指定地点 

投标总价:大写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四、综合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并遵循采购文件的要求,其产品应达到或优于采购要求,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低于采购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与采购文件中的某些其他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列出。

2.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成交供应商在交货时随产品一起向采购方提供产品原厂出厂资料。

3.所响应的产品如涉及到协议供货中的产品,必须是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共享江苏省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的产品及型号,且单台价格不得高于协议供货中的该型号的最高限价,否则不予中标。

4.节能环保产品要求

4.1采购的产品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品目的,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

4.2对所响应产品的节能节水环保要求以及合格产品的条件为采购需求的实质性条款。

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链接查询。

4.4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

5.售后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项目免费原厂质保期不低于三年。响应单位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接到保修后以优良的态度提供1小时以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设备,使系统恢复正常。

6.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7.供方提供的软件及服务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修缮,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采购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主张,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报价包括运输、搬运、存储、包装、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

10.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1.本报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10:00时前将文件送至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12.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16:00前。

13.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指定地点。

14.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在预算内总报价最低且低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成交。成交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15.响应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过时送达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16.本招标公告作为合同的附件。

五、联系方式: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后勤保卫处(善地楼13-4101)

联系电话:69173123、69178017

联系人:章主任、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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